(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房地产经纪人: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房地产经纪人:
1、已通过助理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房地产经纪人:
1、已通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工作满四年,并从事房地产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 )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 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 1年。
(六) 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七)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举行 2003 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3〕36号)文件精神,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2、免试条件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目前北京、湖北、甘肃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才能报考。
房地产经营开发、市场营销房地产方向或房地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事部、建设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2002年12月开始,难度大 ,含金量高。
对市场营销工作有较深刻认知;有较强的房地产市场感知能力;优秀的表达能力。
【工作内容】
⑴采集、核实和分析客户与房源等信息,设计与管理房号体系,填报和分析业务报表等;
⑵陪伴客户查看房屋,测算购房费用等;
⑶代理契约鉴证与契税缴纳及权证办理,咨询与代理各类房贷事宜,协理房屋验收与移交等;
⑷申办租售许可证,调研房地产市场,核算与评估房价,设计价格体系,编制宣传展示与管理用图表文件,设计平面安排和处理面积误差。
【考试时间】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经纪概论
房地产经纪实务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